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伴随文化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科学技术全面赋能文化产业,文化新业态、新场景层出不穷。《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面向未来,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促进文化与科技双向奔赴、深度融合,将为文化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新动能,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

文化与科技融合是两者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有机联系和互动过程。纵观世界历史,文化领域的发展与科技进步息息相关。科技革命的发生,促进了文化创新并为文化传承提供新的物质载体;文化的繁荣发展,又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的巨大潜能。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科技进步对文化创新的驱动作用日益显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迭代更新和普及应用,为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提供了新的机遇和载体,众多文化遗产及古典文学名著借助虚拟现实等新技术获得了更广泛的传播,有效提升了文化创新创造的活力。

科技作为推动文化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助力打造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生态的同时,不断催生新的文化业态,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新空间。一是有助于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数字影像、数字设计、动漫游戏、网络音乐等新型文化产品持续涌现,数字出版、数字演艺、数字印刷等新型传播方式日新月异,智能终端、高清显示等数字文化装备蓬勃发展,使文化内容的生产效率和质量得到极大提升。二是有助于丰富文化资源表现形式。现在,各种文化资源的呈现方式正从“单一线下”向“在线在场”转变,云展览、数字博物馆等应运而生。借助科技赋能打造的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创新了文化的叙述与演绎方式,有效促进了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三是有助于文化消费升级。如今,消费者追求的不再是单一的文化产品,而是能够给其带来情感价值、具有丰富体验感的消费方式。科技和文化相融合的新型文化消费,具有明显的互动性和社交属性。物联网、云计算等适应消费需求的新技术已广泛渗透至文化资源挖掘、内容生产、产品传播的各环节,延伸了文化价值链条。日益丰富的文化产品形态不断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促进文化消费潜力持续释放。

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是一个持续、动态、复杂的系统工程,需多方发力才能真正产生“1+1>2”的协同效应。一是夯实融合基础。坚持系统观念,推进行业互融、资源共享、人才协同培育,多措并举增强融合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激发创新活力。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重点攻关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运用数字技术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全链条创新。三是强化机制保障。深化文化与科技的融合,需制定相关政策和战略规划,明确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方向及重点领域,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定》对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中办、国办前不久印发的《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把这些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就能以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文化领域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